2021年10月13日,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同意熊甫同志辞去安徽裕盛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申请。
二、同意董事沈志同志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产生前,代为履行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职责,代为履职报告已报送六安银保监分局备案。
特此公告
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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