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了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我行将于2020年3月1日启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转换范围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转换时间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及时申请办理转换事宜。
转换规则
我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转换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间内固定不变。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转换渠道
我行客户可联系原贷款业务办理机构,对需要转换定价基准的业务与我行业务人员当面协商具体转换条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
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9日